税务实务
劳动保护费支出与工作服的税务处理
(一)劳动保护费】支出列支的政策依据
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,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,准予扣除。而且是没有限额规定的。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不作为职工的应税所得。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,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、解毒剂、清凉饮料费用等防暑降温费,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。
(二)劳动保护支出列支的限制∴条件
劳动保护支出的确认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:一是必须是确因工作√需要;二是为其雇员配备或提供;三是限于工作◥服、手套、安全保▼护用品、防暑降温品等用品。劳动㊣保护支出的真实、合理,是列支企业的成本或费用的关键所在,才能保证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。
(三)防暑降温费的税务⊙处理
1、个人所得税的∩处理
企业以现金◤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属于★工资、薪◣金所得中发放的补贴,都要并入工资总额的个人应纳税ㄨ所得,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。但是,由于个人所得税属于地〇方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,目前各地出现了不同的做法。
2、企业所@得税的处理
[2009]3)第二条第(二)项规定,为职工卫生保♀健、生活、住房、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,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♀地就医费用、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、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、供暖费补贴、职工防暑降温费、职工№困难补贴、救济费、职工╱食堂经费补贴、职工交通补贴等,应作为职工福利费』用列支。即企业给职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∏前扣除。
(四)工作服支〓出的税务处理
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:“企业∏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,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▂作服饰费用,根据《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,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〒支出给予税前扣除。”如果在商ξ 场统一购买作为福利性支出发给职工的服装,应作为职工福利费用支出的同时◇还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︼税。
2014年8月19日